(航空学院,理工,本科,学制4年)
一、专业定位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是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航空领域人才需求设置的本科专业,本专业按照学校确定的“培养交通事业一线有成长力的工程师和管理者”的办学定位,以数学、力学、飞行器设计、飞行器控制等理论为基础,以通用飞行器设计、无人机控制为专业发展方向,培养适应通用航空需求的生产与管理一线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良好数学基础和力学分析能力、具备通用飞行器基本设计和改装能力,能在通用航空领域,从事通用飞行器的总体设计、机构设计、飞机外形设计、飞机性能计算与分析、结构受力与分析、飞控软件开发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研发工作,也可以在其他通用制造装备业从事相应的工作。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 掌握数学、力学、机械、电工电子、自动控制理论、相关计算机软件和人文社科基础理论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2. 学习飞行原理、飞机结构与系统、飞行器总体设计、发动机原理等相关课程,通过相关实训、设计和创新活动使学生掌握分析飞行器设计和制造方面的复杂工程问题,获得有效结论的技能。
3. 学习CCAR-147基础执照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获得CCAR-147基本执照的知识素养。
4. 掌握典型发动机的原理、结构等基础知识,能用所学技能进行完整、系统的结构设计与分析,基本具备独立通用机械产品的设计能力。
5. 掌握必备的结构设计理论并能熟练应用相关三维设计软件,具有结构设计能力、力学性能分析能力、动态仿真能力、总体设计能力,具备宽厚的通用装备设计与制造素养。
6. 熟练掌握飞机结构与系统、飞机总体设计、飞机结构设计、飞机结构力学性能分析等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飞行器设计与改装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7. 熟悉民用航空适航管理规范、航空维修规章与制度、飞行器维修规程,具备基本国防素养。
四、学制、授予学位和相近专业
1. 学制: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
2.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3. 相近专业: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五、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1. 主干学科:交通运输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 核心课程:机械设计基础、空气动力学、飞行器结构设计、工程力学、自动控制原理、飞行器总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