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向待转入组织关系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1、待转入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校党委组织部;
2、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待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向待转入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传真或邮寄党员原所在的党组织。
1、待转入党员应持原党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办理接转手续。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将向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待转入本校党员将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校党委组织部;
3、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向待转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传真或邮寄党员原所在的党组织。
1、由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向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我校毕业生和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一般由分党委(党总支)统一审核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1、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
2、各分党委(党总支)统一填写《山东交通学院xx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登记表》,并由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分党委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党委组织部。
3、组织部按照交送登记表的先后顺序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页三联),由学院转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4、毕业生党员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1、新生党员持转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接受单位学院党组织;
2、学院党组织进行汇总,填写《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基本情况登记表》;
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3、持原介绍信和情况说明,到校党委组织部向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重新(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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