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26     审核:刘元涛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我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体要求

我院教职工应全面、积极配合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望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实验中心)认真负责、严肃对待本次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8月27日——8月29日

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常规检查:主要检查教学(学生)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到岗、到位情况;检查教室卫生情况、多媒体设备运行状态及课桌椅使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检查教师教学准备工作、课程信息化建设、集中实践环节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场所(实验室)准备情况、教学实验室安全与运行情况等。

(二)8月30日——9月17日

学院教学督导员按照《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鲁交院教发〔2017〕6号)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注意对学院课程和任课教师的督导覆盖率,完整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须填写“对课堂内容以及其它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学院教学督导员按时提交纸质版《教学质量评价表》。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以“教师自查、教研室核查、系部抽查”的环环递进的方式进行,教研室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组内相互“复查”、“核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以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航空学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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