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函(2024)64号),申请转入学生应符合方案中所有关于申请条件的要求。
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录取名额,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自身专业办学以及学生报名等情况综合研判,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若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根据我院转专业接收计划进行考核录取,我院拟于9月13日(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组织面试,面试地点:综合实验楼303室。
各专业录取计划及高考科目要求如下:
序号 |
转入专业 |
高考科目 |
现有人数 |
录取名额 |
可转入人数 |
合计 |
1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英语 物理 |
92 |
10 |
20 |
2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英语 物理 |
62 |
10 |
航空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