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2-05  

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总支、学校自律会领导下及团总支指导下负责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实施大学生行为养成教育,保障学生自觉遵纪守法。

2.负责协助对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工作进行监督、监察,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助对全体学生干部工作履职情况予以监督,确保学生干部发挥旗帜引领作用。

4.负责协助学院学生工作层面的安全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5.负责协助学院基础文明建设,督促大学生自觉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6.负责协助对全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抵制不文明行为、杜绝违纪违法现象。

7.协助学生会、团总支开展日常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

8.完成领导、校自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航空学院第一届自律委员会主任——李忠彬(飞制162)

航空学院第一届自律委员会常务副部长——温园波(飞制162)

航空学院第一届自律委员会副部长——魏春燕(航电171)

航空学院第一届自律委员会副部长——李明伟(航电171)

航空学院第一届自律委员会副部长——夏琪博(飞设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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